崇文路东侧、扬帆路北侧地块位于扬州市宝应县崇文路与扬帆路交汇处,东至通银天泽府住宅,南至扬帆路,西至崇文路,北至通银天泽府住宅,中心坐标:东经119.354850°,北纬33.216124°,占地面积为11541m2(合17.3115亩)。根据《宝应县中心城区0008单元详细规划》可知,本次调查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报告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规范编制,旨在查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后续用地决策提供依据。汇总成果如下:
(1)资料收集
调查地块2020年前为农田;2020年后闲置,为方便东边通银天泽府建设,在地块内南侧铺设通银天泽府小区临时施工场地,并南侧和东侧铺设水泥硬化道路,开挖沟渠(沟渠为场地平整施工产生的临时雨水汇水洼地);2024年住宅建设完成后,临时施工场地撤场,保留硬化道路;2024年后闲置。目前地块内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开垦为菜地,种植蔬菜。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不存在工业企业、无化学品使用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地块周边历史至今为农田、道路和住宅,不存在工业企业,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现场踏勘
调查地块位于扬州市宝应县崇文路与扬帆路交汇处,东至通银天泽府住宅,南至扬帆路,西至崇文路,北至通银天泽府住宅。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地块南侧和东侧为水泥硬化道路,中间部分区域种植作物,主要为芝麻、大豆;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未见有固废/危废填埋,周边裸露土壤颜色未见异常,无异常气味。
地块北侧为通银天泽府住宅,东侧为通银天泽府住宅,南侧为扬帆路,西侧为崇文路。周边无危化品存储、使用情况,且未见存有固/危废填埋痕迹区域,地表裸露土壤颜色、气味等均无异常;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以农田、道路、地表水和住宅为主,未发现有垃圾中转处理、污水处理厂等易产生污染的企业存在。
(3)人员访谈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闲置空地,不存在工业企业,无化学品使用活动,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块周边紧邻历史至今主要为农田、道路和住宅,无企业存在,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综上,通过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且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内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用于城镇住宅用地(0701)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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