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农安县永安乡康牧养殖场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农安县永安乡康牧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农安县永安乡羊营子村,新建4栋猪舍,年出栏量20000头,年存栏量10000头,配套建设办公区、物资间、消毒间、锅炉房、黑膜厌氧发酵池、集污池、干粪棚等,总占地面积52854m²。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选址环境可行性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或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拟建项目的看法、希望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有意见,请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以下邮箱:1741798890@qq.com。
公众意见表可从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中下载。
五、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农安县永安乡康牧养殖场 联系人:赵经理
评价单位: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7417988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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