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二阶段)
地点:龙口经济开发区龙口港区东作业区,南邻龙口港四路,东邻龙口港七路
建设单位: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尚未验收的为支线工程,即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二阶段) 。支线的起点为龙口港区首站,终点为龙口输油站。管道线路总长57km,管道设计输量为2000万t/a,沿线设监控阀室1座。管径为D711mm×11mm,设计压力为8.0MPa。支线于2021年开始施工,2024年12月建设完成,但因无油品,一直未调试,于2025年11月开始调试,本次验收范围为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的57km支线、龙口港区首站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24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烟台港复线工程(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3).pdf等3个文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QP_c6Vlv2f1SjpFfQ6tew
提取码: t9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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