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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标题 牟政出【2026】02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 2026-04-26
详细介绍
牟政出【2026】021号地块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皓月南路以东,乘风路以南,西至皓月南路、南至凌霜路、东至WL-07-19-02地块,北至乘风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89666°,北纬34.68884°,占地面积47362.85m2。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锦龙安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庄村和国庄村,现已完成收储,未完成土地供应,土地性质未发生变更。依据牟政出【2026】021号宗地地类情况表(报批地类2015年度变更数据库),调查地块地类为农用地(耕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和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委托,河南豫环咨检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本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 2008 年之前为农田;2009 年至 2016 年为农田、树林,2014年部分区域临时堆放修建道路开挖的农田土;2017 年至 2021 年南侧存在项目部及活动板房;2022 年南侧临时项目部拆除,并开始复耕种植农作物,北侧保留堆土至今。历史及现状均无工业企业存在,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可能产生污染的活动,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经调查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活动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周边 1km 范围内企业有河南安丰实业、郑州贝斯兰德、河南金豆央厨等企业及居民区、学校,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经污染识别分析,上述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调查对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筛查,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砷、镉、总铬、铜、铅、汞、镍)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结果显示,地块内原土及堆土各点位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无显著性差异,均在正常背景值范围内。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 4101/T 176-2025)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 1km 范围内历史及现状存在企业,但根据分析其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调查认为本次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二类居住用地开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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